| | | | 项目编号 | B3206010318000280 | 项目名称 | 李港水厂建设工程(一期规模40万立方米/日) |
标段编号 | B3206010318000280004002 | 标段名称 |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港水厂一期(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原蛟龙重工地块)
2.1.2工程规模:一期建设规模40万m3/d,采用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尾水处理的全流程处理工艺。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约4.9亿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2022
年5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贰 个标段,具体包括:
一标段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炭后砂一体滤池(含后臭氧接触池、反冲洗泵房、配电间)、回收池、沉砂池、部分总平管线、电缆沟、室外雨污水、道路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2.1亿元。
二标段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加药间(含溶液池、矾液池、次氯酸钠储液池及待检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液氧站、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及进料泵房、脱水机房、拆除、部分总平管线、电缆沟、室外雨污水、道路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 2.8亿元。
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已推荐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如中标候选人因公示期间被质疑造成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其余已开标项目评标结果不予改变。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且规模不低于20万m3/d的自来水厂土建工程施工(如果是工程总承包,其中土建工程造价不少于 8000 万元)。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果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施工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施工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自2019年 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1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1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6月21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工农路221号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 系 人:高丽
电
话: 0513-85594060
电 话:0513-55083505、1377375977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44051261@qq.com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