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新柳城F2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朝阳市“新柳城F2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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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新柳城F2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无
| 商品品目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我公司开发的朝阳市"新柳城F2地块"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朝阳盘龙房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朝阳县柳城街道波赤村 联 系 人:孙彦玲 联系方式:18009815777 项目名称:新柳城F2地块 项目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街郭家村 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实施管理时间:2021年5月30日 占地面积:61,504.18㎡ 建筑面积:85,144.17㎡ 二、拦标价:高层住宅1.00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1.50元/月/平方米;商业2.00元/月/平方米;电梯费60元/月/户;车位80元/月/个。 三、投标企业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公告期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2月4日8:30-2021年2月10日17:0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3.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2号同方广场A座34楼 4.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售出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八、递交投标文件: 1. 时间:截至2021年3月2日14:00 2.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422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1年3月2日14:00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422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 姜丹 3.电 话:13840308731 | 标书价格 | 无
元
| 开标时间 | 2021-03-02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沈阳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备注信息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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