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025年河源站现场与应急监测仪器配件及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