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污泥清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6550001
2、各标段招标内容及范围
标段一 | 污泥清运起始点 | 福明净化水厂 (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 | 长丰净化水厂 (南区污水处理厂) | 栎社净化水厂 (鄞西污水处理厂) |
*车辆及驾驶员配置(专用) | 本标段5辆5人(车辆及驾驶员为本项目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
*车辆及驾驶员配置(备用) | 至少1辆1人。 |
日出泥量(以实际出泥量为准) | 约75吨 | 约200吨 | 约120吨 |
污泥清运终点 | 具体详见下表,实际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指定的运输地点及运输量须无条件服从 【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含运输的除外】。 |
清运期(服务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标段二 | 污泥清运起始点 | 岚山净化水厂(北区污水处理厂) | 新周净化水厂(新周污水处理厂) |
*车辆及驾驶员配置(专用) | 本标段3辆3人(车辆及驾驶员为本项目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
*车辆及驾驶员配置(备用) | 至少1辆1人。 |
日出泥量(以实际出泥量为准) | 约150吨 | 约45吨 |
污泥清运终点 | 具体详见下表,实际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指定的运输地点及运输量须无条件服从 【与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包含运输的除外】。 |
清运期(服务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污泥清运起始点 | 福明净化水厂 (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 | 长丰净化水厂 (南区污水处理厂) | 栎社净化水厂 (鄞西污水处理厂) | 岚山净化水厂 (北区污水处理厂) | 新周净化水厂 (新周污水处理厂) |
运距(km) 污泥清运终点 |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 46
| 17
| 14.5
| 65
| 40
|
宁波海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2
| 37
| ﹣ | ﹣ | ﹣ |
宁波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4
| 84
| 79
| 10
| 26
|
宁波市农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50
| ﹣ | 83
| ﹣ |
宁波市盛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28.3
| ﹣ | ﹣ | ﹣ |
宁波优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27
| ﹣ | ﹣ | ﹣ |
宁波亿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10
| ﹣ |
余姚市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78
| ﹣ |
注:
(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将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从污泥料仓运输至厂外指定污泥清运终点,具体数量和运输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污泥含水率有80%、60%、40%等多种情况,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其中风险,报价时无论何种含水率应统一报价。
(3)运距结算方法:
1)结算时,以上表中的运距为基数,实际运距变化幅度在±5公里以内的,不作调整;超出±5公里以外的,只计取超出的部分,并按合同单价(全费用单价)进行调整(如基数78±7时,即合同单价x78±合同单价x2)。结算时须提供变更运距的证明材料(如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封道通告等证明材料),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路线运距为准。
2)投标人报价时须充分考虑长短距离运输的综合成本。
(4)若新增污泥清运点的,根据招标人确认的最佳路线确定具体运距,全费用单价等其它要求按本项目合同要求执行(有特殊清运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4.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7日至8月12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主体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主体登记的通知》(咨询电话:0574-87187162)。
5.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咨询人: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无论投几个标段,统一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1082
6.2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16:00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温馨: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9、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1室
联系人:俞跃毅、唐权勇
电话:0574-87190614
传真:0574-8719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