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物联网安全防范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代表报名时的邮箱里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日0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并到达指定的邮箱2922947707@qq.com
一、项目基情况
1.项目编号:BHCGG202107002
2.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物联网安全防范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68万元。
4.最高限价:268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县公安局物联网安全防范报警系统采购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7.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45日历天。
8.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
9.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必须有保密意识。任何单位及个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均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人装备(技术)情况、使用情况等相关警务信息(非政务公开部分)透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三、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9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292294770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3.联系人:刘咏梅联系电话:19850949826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等方式向供应商代表发出,届时请投标代表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或点击回执。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五、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满一年再支付审计价的30%,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均无息)。
六、评定成交原则
1、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且通过符合性、商务性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价格以最后一轮有效投标报价为准。
2、评定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谈判响应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滨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周宣春联系电话:13851199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咏梅、李春燕联系电话:19850949826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递交响应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