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医四诊信息大数据分析平台(中医科)(项目编号:SDH-2021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2021006 项目名称:中医四诊信息大数据分析平台(中医科)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元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中医四诊信息大数据分析平台 最高限价:(人民币) 450000元 采购需求: 中医四诊信息大数据分析平台 1套 一、设备安全性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备舌象、脉象、问诊(体质辨识)等中医数据采集功能;所提供的产品功能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设备须通过电磁兼容(EMC)安全强制标准检验; 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1、舌面象采集窗口光源显色指数:Ra≥85; 2、舌面象采集窗口光源色温:4500K≤Tc≤6500K; 3、舌面象采集窗口照度值(Ec):标称值(X)±10%; ★4、可对舌及面进行诊测分析,以注册证为依据 4、脉象采集传感器触力面直径范围:3mm<φ<9mm; ★5、脉象采集传感器灵敏度:≥2.0mv/g FSO; 6、问诊量表及判定标准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ZYYXH/T 157--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的要求; ★7、体质辨识功能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中明确注明。 三、软件功能性要求 1、中医四诊合参体质辨识功能 1)须根据中医舌象、脉象及问诊等客观化信息,自动识别出不低于12种体质辨识及20余种中医脏腑辨证分型;并可提供对应脏腑辨证的养生方案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案; 2)为保证产品知识产权合法性,应提供对应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2、中医体质辨识功能 须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 ZYYXH/T157-2009 《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可输出9 种基本体质以及百余种复合体质; 3、中医高血压病辅助辩证功能 须结合患者主诉等症状,进行中医四诊合参辨证,并可自动分析输出高血压慢病中医辨证结果及输出对应养生干预方案;为保证产品知识产权合法性,应提供对应功能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4、中医五态辨识调身养心系统 须根据中医人格特征的类型,系统自动分析人格特征并给出音乐、行为等养生干预方案;须具有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5、中医养生方案库以及中医适宜技术干预方案库 1)所提供的个体化辨体施养方案,包含四季食疗养生、足浴保健内容,为被测试者提供个体化的健康养生指导建议; 2)提供个性化中医适宜技术干预方案,应包括:足浴、耳穴、刮痧、拔罐中医适宜技术; 6、养生方案具有自定义组合及编辑功能,并支持用户导入本地养生方案; 7、开放数据接口,支持与医院系统、区域卫生数据平台对接;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能超过5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4-22859316-607 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李阳阳 电 话:024-2285931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