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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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25321-3/2025-00070
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7日16:22
名称:东方市公安局关于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的遴选公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公安局关于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的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市公安局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预算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为创建“全天候”出入境智能取证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办证群众体验,给广大出入境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领证服务,根据《东方市2025年大突破行动方案》和《东方市2025年为民服务大突破行动12项清单》创建“全天候”出入境智能取证服务工作要求,拟需购置一台自助取证机设备放置公安政务服务大厅。
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数量及单位
东方市公安局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
1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遴选文件获取办法:
网上下载
下载地址: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东方市公安局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活动遴选文件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24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市公安局北九龙路13号8楼东80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遴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方不再另行通知,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市局组织遴选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江警官
电 话:15501891966
附件:东方市公安局购买自助取证机项目供应商遴选文件
东方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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