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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海南省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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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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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926
3、项目编号:HNYZ-2021195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1199218.6元
6、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工作日。
9、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完成项目成果材料征集意见稿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项目材料通过专家评审以及完成相应修改完善后支付20%。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11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11月16日17时30分,从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获取采购文件。
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5、最高限价:1172371.30元(人民币);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8、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09日17时30分 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临高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
海南亿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临高县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898-28284382
电话:
0898-68511162
2021年11月0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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