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项目编号:XSX-GC-202109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响水县响水镇五兴路、响上线提档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响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响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项目设为1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为762.92万元。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五兴路:路线全长5.612公里,起点至唐响河路段(K0+000~K2+901)路线长2.901km,路面宽度为5.5m,唐响河至终点路段(K2+901~K5+612)路线长2.711km,路面宽度为6m,均为水泥砼路面。老路水泥砼板块使用状况良好,仅局部路段存在纵横向裂缝、板角断裂以及边角剥落等病害。对本项目路段进行提档升级(黑色化)改造。
响上线:路线全长约3.29km,路面宽度为5.5m,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起点至规划204国道路段(K0+000~K2+000)路线长2km,老路水泥砼板块使用状况良好,仅局部路段存在纵横向裂缝、板角断裂以及边角剥落等病害;规划204国道至终点路段(K2+035~K3+286),路线长1.251km,路面状况较差,存在大量板块破碎、沉陷等病害。对本项目路段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时间截止前无在建项目。
3.3 业绩条件:无。
3.4 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4月或2020年12月~2021年5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到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4.2 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投标信息-工程建设-招标答疑”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5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15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灌江路与东海路交叉口,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交招标人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说明
6.1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现对本项目进场交易程序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1.1 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1),该表在开标现场交至公证处接收登记编号,无需另行登记,交完信息登记表及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
6.1.2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时,须主动出示苏康码,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否则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6.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至财务科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原路退还,无需投标人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6.2 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6.3 工程款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时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时结清。
6.4 保证金
6.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6.4.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响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响水县黄海路306号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人:郑重
电话:1875155711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中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嘉苑小区1号楼
联系人:王保红
电话:15366536333
时间: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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