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2021年05月11日 15:03 : 大中小
莆湄北征启公告〔2021〕4号
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莆田市北岸两岸智能医疗产业园二期地块A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
一、使用国有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使用国有土地面积:7.9976公顷。
2.使用国有土地范围:东至规划环园路、西至规划纵三路、南至规划环园路南路、北至规划横二路及公园绿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单位为:忠门镇人民政府;山亭镇人民政府(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使用国有土地目的:本次使用国有农用地用于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莆田市北岸两岸智能医疗产业园二期地块A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次使用国有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忠门镇人民政府、山亭镇人民政府,由忠门镇人民政府、山亭镇人民政府参照土地征收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忠门镇人民政府、山亭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使用国有土地涉及的忠门镇和山亭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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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图:规划选址红线图(莆湄北征启公告〔2021〕4号).jpg2.秀屿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莆湄北征启公告〔2021〕4号)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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