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旧改专项规划修改》(草案)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将修改事项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事项
规划区位于深汕公路和深汕高速的交叉口处,龙东立交桥西侧。规划对01-06地块的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建筑限高,由100米提高至140米。
(二)将原建筑覆盖率(不大于30%)细化为裙房覆盖率与塔楼覆盖率。修改后,裙房覆盖率(商业部分)为不大于35%,塔楼覆盖率(居住部分)为不大于25%。
(三)车行人行出入口修改至兴农路和雅池路。
二、公示时间
自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龙岗街道办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
(三)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同乐社区
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水田路1号
(四)龙岗区龙岗街道骏龙达同乐地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16栋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28921896传真:28918090联系人:赖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修改前后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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