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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彭阳县标准化厂房(纺纱)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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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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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彭阳县标准化厂房(纺纱)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彭阳县标准化厂房(纺纱)项目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1]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专项资金和县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县城南门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高8.3米单层年产5万锭纺纱车间22931㎡;新建高6.5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原料及成品仓库2758㎡;新建高4.5米柴油发电机房及消防水池泵房180㎡;新建3.9米高单层砌体结构门房2间共114㎡;新修4-8米宽车行道路5930㎡、高1.83米铁艺围栏墙897m;安装电动伸缩大门2个;配套建设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1月13日8时 00至2021年11月19日18时00分止。
4.2该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CA锁办理问题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施工标段: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3日09时00分。
6、发注: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站“变更、澄清、补遗”,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彭阳县南门工业园区A区16号
联系人:张伟
电 话:0954-721269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泰合公寓B区1207室
联系人:杨兰
电 话:15202625330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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