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金星园三通一平二期工程设计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中亿通达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2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7.8万元。
2.3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岩土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
1.0.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2 日 至2021年 2 月 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清流县碧林南路久保田农机三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1年2月 5 日至 2月 8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2 月 5 日 15: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装入信封袋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字样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2 月 5 日 15:30:00,
递交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27.8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若高于最高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9.开标时间: 2021年 2月 5 日 15时 30 分
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080300783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久保田农机3楼
联系人:兰女士18596822896
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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