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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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乐-YF2021-024)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宜丰县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租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乐-YF2021-024
项目名称:宜丰县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元
最高限价:1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1B000480671
宜丰县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租赁采购项目
1
人/场
16元
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5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5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本项目的其它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提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③
提供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上截图;④竞标人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内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⑥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拟竞标人可自2021年07月28日8:00起至2021年07月30日18:00(北京时间)止,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供以上资料(①、②)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jiangxiyangle@163.com邮箱进行报名登记。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谈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时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料、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八、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 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帐户,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十、潜在竞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式、地点、相关CA数字证书办理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98-0000;潜在竞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报名并同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谈判公告。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重要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县办证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二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或标识),参加招投标人员必须接种疫苗,不符合接种条件的特殊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否则后果自行承担。为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授权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送达投标文件,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不戴口罩、现场不配合信息填报或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大厅。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宜丰县县城
联系方式:彭华;1387057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福隆花苑18号
联系方式:卢浪平;15879502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华
电话:138705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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