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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就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拟采购的“元素分析仪”进行了进口采购论证,现就一致意见归纳如下:
1.苏州市农业科学院为了满足不均匀性样品测试结果的要求,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需采购有机元素分析仪。需同时具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①可同时测定碳、氢、氮、硫四元素。
②具有高精度和高灵敏度,具有较强升级拓展能力,比如氧元素及氯元素的升级。
③必须具备较大的元素绝对量分析能力,比如:碳大于等于100mg,可自动连续进样,检测过程中可随时添加样品。
2、该设备的技术参数、精度要求高,国内设备可靠性尚不能完全匹配性能要求。
3、用户和权威机构对进口设备检测结果认可度高,国内设备尚不能完全符合。
4、该设备对于建设国家级检测认证机构具有较高的技术支撑,必须具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号召力。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国内同类产品无法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只有通过进口采购方式采购国际同类产品,才能满足苏州市农业科学院本次拟采购“元素分析仪”的需求,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
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7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人:俞吉
联系方式:0512-62826523、62826513(传真)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网站管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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