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中心医院医疗救治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乐市中心医院医疗救治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已经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下载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了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7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Z-2021010
项目名称:新乐市中心医院医疗救治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一标段:高端螺旋CT系统:7000000元,二标段: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900000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高端螺旋CT系统:7000000元,二标段: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9000000元
采购需求:医用
采购数量:一标段:一套。二标段:一套。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包括:货物运送、安装、调试(包括试运行)及验收完毕,至签署交付使用书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营业执照(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
(3)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2021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5)2021年01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备有效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括:
①制造商投标的,需具有有效的、与所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 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代理商投标的,需具有有效的、与所投标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报名并下载相关招 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 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0)一个供应商只能选择本项目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登录,按照 《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 9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2021 年6 月17 日 9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2021年6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1、 《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62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62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招标告期内登录,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162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如果因为使用版本不正确造成废标,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620》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注:供应商需携带 CA 证书进行现场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乐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薛伟电话:1330321041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千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51号久福大厦5层
联系方式:赵玄155121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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