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2
垫江县大菜园周边整治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大菜园周边整治项目”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如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随招标发布的图纸不符。
答:以施工图纸为准,要求按传统建筑“四不变”(原材料、原工艺、原形制、原做法)原则进行原样恢复。
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需知”增加一项要求:
“1.29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1)提交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用途)
(2)提交金额:中标总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发出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
(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交付齐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注:无论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是否有出入,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得就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利息提出增减或补偿要求。
2.民工工资保证金(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
(1)提交形式:通过银行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用途)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缴纳。
(2)提交金额:中标总金额的2%;
(3)提交时间:发出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
(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定执行。
注:无论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是否有出入,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得就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及利息提出增减或补偿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需知”里“支付方式: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乙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47%。一年后无任何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3%。”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8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后无质量缺陷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招标文件“开标时间”由原“6月3日上午10点”修改为“6月8日上午10点”。
招标人: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垫江县大菜园周边整治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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