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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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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东恒誉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城建达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州宁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振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中凯华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广东中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68-681175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8--5811441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中段建设培训楼
招标人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日期:2021年11月13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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