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成温邛、成灌、成彭、成名、机场高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成高股份【2021】123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机场高速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成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成温邛、成灌、成彭、成名、机场高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温邛、成灌、成彭、成名、机场高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2.2工程地点:成温邛、成灌、成彭、成名、机场高速。
2.3资金业主自筹。
2.4比选范围:成温邛、成灌、成彭、成名、机场高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供货时间:材料的供货时间、送货地点及数量以书面通知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公路工程建材(含交安)供货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4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选。
(3)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选。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2 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本项目开标室。
5.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社区乐平村六组361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3882258807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42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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