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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圩新区复堆河路中分带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徐圩新区复堆河路中分带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29
详细内容: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主干道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发改投发【2010】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复堆河路中分带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圩新区复堆河路;

2.1.2建设规模:复堆河路中分带拆除及清表、路面恢复、中央隔离护栏安装、标线施划等;

2.1.3招标控制价:899.084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3月 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复堆河路中分带拆除及清表、路面恢复、中央隔离护栏安装、标线施划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3.1、3.2条相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人需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e.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f.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20】47、48号文件之规定。

g.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4.6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 月 29 日至2021年 2 月 2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2 月 9 日 9 时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外,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柒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扫描件),否则视为未交保证金,按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签字过程录音录像并刻录U盘或光盘,并将U盘或光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于开标前1日的任意一天邮寄至招标人,因视频录制内容、方式、媒介、邮寄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法人面谈不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429室梁正文(收),电话0518-82256126。

法定代表人面谈资料必须在开标前1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邮寄至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否则视为没有进行法定代表人面谈。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或视频承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429室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中心419室

邮编:222000邮编:222000

联系人:梁正文联系人:赵工

电话:0518-82256126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52006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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