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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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招标编号:HLZB(2021)ND004号
致:1.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丙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4.福建金泰泷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5.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7.福建博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南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9.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福建同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福建俪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有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电管家能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4.首宏建设有限公司、15.福建大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省永津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邀请宁德管理分公司机电工程非招标采购供应商库(供配电通风照明系统专项工程采购)中的17 家供应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2024年宁德高速公路沿线10KV供电专线维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①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②宁德福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③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④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⑤宁德屏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⑥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⑦宁德沈海复线宁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⑧宁德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⑨宁德沙埕湾跨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⑩宁德宁古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高速公路沿线10KV供电专线。
2.2工程规模:以一年(12个月)维护费人民币663807元作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
2.3招标范围:将宁德高速公路福宁、宁武(宁德段)、京台(宁德段)、宁连(宁德段)、福寿、福柘段的外供电架空线路、及供电电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0KV供电专线设施委托具备10KV线路养护力量及养护质资的电力单位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
2.4招标项目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的承包期:项目承包合同暂签订1年,第2、3年根据中标人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实施情况,经招标人考核评价达到履约要求后进行续签。
2.5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6巡视、维护和故障抢修质量延伸保证期:3个月(以下一个维护单位验收签字为准)。
2.7 标段划分:2021-2024年宁德高速公路沿线10KV供电专线维护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实行邀请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能监办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凡取得福建省能监办以外的国家能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能监办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界面完整截图或件,截图或件均需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及其法人无行贿证明材料(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完整截图或件,截图或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人,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记录);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02日至 2021年6月0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于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幢801室)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可以通过非现场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翁女士17505930327,邮箱:2336787827@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幢801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及其法人无行贿证明材料(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完整截图或件,截图或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人,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是指: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导入光盘或U盘中(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盖章及签字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光盘或U盘应使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5.2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8.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21年 6 月 07 日9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宁德东高速收费站入口处,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交通工具自备、相关费用自理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发布公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路22号
电 话:0593-2989736
联 系 人:孙先生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3号(东湖豪门)1幢801室
电话:0593-6107779、17505930327
联系人:翁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路22号
联系电话:0593-298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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