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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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梅县区丙村镇大雅水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20】9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上级拨款,不足部分由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总治理面积为6734公顷。总共包括三大部分治理区:1、生态自然修复区,区域内主要为自然侵蚀,主要治理措施为实行封禁治理。2、综合治理区;设计打造沿河生态景观公园节点四处,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园林绿化种植、垃圾收集房、生态景观公园、C20砼道路等。3、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主要有河道整治工程,清淤疏浚河道,河道护岸建设。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大雅村、群丰村、程江村、新圩村。
2.5工程预算价:人民币20368825.19元。
2.6建设工期: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项目负责人1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用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显示“在建”的不得进行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投标登记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其购买招标文件。)
3.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投标登记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登记。
3.4投标人2016年4月以来完成过水利河道治理工程(单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不能查询到业绩的,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业绩平台查询到的予以认可。
3.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3.6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后综合评估风险后进行合理报价。
3.10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1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信誉要求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投标登记资料(见5.2投标登记资料要求)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逾期恕不办理。
5.2投标登记资料(见附件一)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
5.3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参考资料(图纸,清单资料等)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前(注: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一栏中公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水务局大楼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3-258908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科裕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兴路客家文化城(百福豪园)A、B栋2号单层店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3-2599036
2021年5月24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梅县区丙村镇大雅水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新版资质证书上有二维码标识的可不提供原件核对)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A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B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登记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派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投标登记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从业人员”栏中能被查询到的对应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
原件备查
12
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可附网页截图)
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
原件
14
投标人2016年4月以来完成过水利河道治理工程(单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不能查询到业绩的,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业绩平台查询到的予以认可
原件备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上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其中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两份单独提交。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如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须提供相关部门有关延期办理的证明文件或网页截图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上述所有资料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等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招标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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