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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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暨水上搜救中心智能化更新改造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公字第0257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暨水上搜救中心智能化更新改造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暨水上搜救中心智能化更新改造升级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软硬件系统的集成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见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
方式:接受现场领取或电子领取(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领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原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4、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4.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4.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1-88968012
4.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注:由于采购信息必须推送省政府采购网,需要所有供应商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便于今后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顺利推送,不进行诚信入库的,结果公告等信息将不予发布。
5、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未告知的,开标当天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的,将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失信行为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7号
联系人:毛科长
联系方式:0511-8595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1-81985395
邮箱:jscszbd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5951283671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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