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六盘水市德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开展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二、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德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三、购买主体
六盘水市财政局
联系人:朱 涛;联系电话:0858-833104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评审
自行采购、综合评分、择优选取。
五、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
工程结算审核项目(送审金额5141.43万元),其中:六盘水市德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送审金额为4472.39万元,六盘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标准装修项目送审金额为669.04万元。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情况
采购最高限价为19.88万元,费用组成为:基本服务费9.64万元+审减追加服务费,其中审减追加服务费计算方式为:综合审减金额暂估为送审金额的10%,取费率为2.0%进行测算,具体服务费根据中标供应商报价及实际审核情况而定。
(三)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报告,成果文件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设备,满足项目评审专业需求。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根据《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复核管理办法》,市财政局有权委托复审机构对项目进行复审,中标人必须配合复审单位提供有关审核资料及配合校核,并遵从以下复核结果运用:
(1)评审结果与最终复核结果的偏差率小于等于3%,则评审机构评审结果有效,按要求计付评审费用;
(2)评审结果与最终复核结果的偏差率大于3%且小于等于5%的,则视评审机构评审结果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按《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只支付以最终复核结果计付的评审费用的50%;
(3)评审结果与最终复核结果的偏差率大于5%的,则视评审机构评审结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视为未履行合同要约,不支付任何评审费用,对造成相应损失的,依法追究评审机构相应责任,并将评审机构违约情况抄送有关部门;
(4)评审结果与最终复核结果偏差率大于8%的,将其履约情况抄送有关部门按规定记入社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复核偏差率=(评审机构审定金额-最终复核审定金额)/最终复核审定金额×100%
(四)完成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并提交书面审核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评审管理考核依据《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复核管理办法》《六盘水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机构评审服务费计付实施办法》实行。
(二)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1.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过程控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结算编制等其中之一的。
2.投标人与被评审项目参建各方有关联关系或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评审职责的。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条件
现场报名,按要求提交如下资料经查验后方可按程序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公告期限
2021年2月1日—2月3日。
(3)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2月1日—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路14号,六盘水市财政局3楼政府投资预算评审科。
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2021年2月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六盘水市财政局8楼小会议室。
八、采购评选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2月4日10:00分
九、采购评选地点
六盘水市财政局8楼会议室。
十、公告发布媒体
六盘水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gzlps.gov.cn/)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