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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警体馆安装空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2月10日 13:0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警体馆安装空调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中山市公安局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10日 13:0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4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09:30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预算金额¥112.824113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绮恩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21998采购单位中山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0-87161286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及4幢202房、204房、205房、206房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0-88321998
项目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警体馆安装空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网计划备案编号:442000-2021-00415 项目编号:HS2020CG067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警体馆安装空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28,241.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警体馆安装空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8,241.1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8,241.13 1,128,241.1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 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安装到指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或 2019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9)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8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的省网计划编号:442000-2021-00415 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1,128,241.13元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4.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现场购买;2)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3)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授权参与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该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招标相关文件。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11日上午8:30至 2021 年3月4日上午9:30前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3)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录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完成相应的操作。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09:30分 )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1)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2)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8.供应商须知: 1)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供应商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发出的项目终止的有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8716128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及4幢202房、204房、205房、206房 联系方式:0760-8832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绮恩 电 话:0760-88321998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 2021年02月10日 相关附件: 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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