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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邺区)新华日报报史馆改展陈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建邺区)新华日报报史馆改展陈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03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编号: MJY210003-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日报报史馆改展陈已由建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邺发改备[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384.4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384.4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

2.1.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京巿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一层车库,拟改造装修为新华日报报史馆,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2095.1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4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0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2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南京巿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一层车库,拟改造装修为新华日报报史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二级、建筑工程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厂房、公寓除外)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住宅、厂房、公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厂房、公寓除外)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住宅、厂房、公寓除外)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装修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住宅、厂房、公寓除外)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住宅、厂房、公寓除外)的工程设计业绩。(时间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社保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 年 9 月-2021 年 2 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的缴纳金额为 0 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以上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4)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施工企业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9月至- 2021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20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釆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5分)

(3)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 0.5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0.5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专业以执业资格证上专业为准,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 0.5分)

注:以上人员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9月-2021年0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的缴纳金额为 0 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6、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1)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2)定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文本,根据项目概况和实际需要,从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方面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的方式。


(3)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议事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次从“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方面”发表具体的意见,并分别记录在定标报告中。对于定标候选人中的投标报价较高的投标人,定标委员会应重点关注其投标报价,从“价格竞争”的原则出发,综合考量和集体商议,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65号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城新街22号中交投资大厦

邮编:210000

邮编:

联系人:罗工

联系人:王军、赵蓬勃

电话:025-58683006

电话:025-51860002、18951936576

传真:

传真:025-518600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520604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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