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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家花园五期限价商品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家花园五期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发改许改[2018]284号关于扬州市发改委关于佳家花园五期限价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房地产开发中心,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佳家花园五期限价商品房住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三星路东侧、物港路南侧、太平路西侧、秋实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88部住宅电梯供货及安装
2.1.3招标控制价:约2654万元
2.1.4交货期和安装期:中标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按施工现场进度要求电梯设备陆续进场)所有电梯设备运达现场并组织安装,货到现场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佳家花园五期限价商品房小区88台住宅电梯供货及安装。
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提供运行、培训和维保、配合移动信号安装等相关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投标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电梯厂家排产前需核对土建图纸与现场土建施工情况,并按照核对尺寸组织生产,具体供货要求见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业绩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
(2)电梯制造商作为投标人时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要求如下:
①旧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无机房客梯A 级、曳引式客梯 B 级、消防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B 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度参数 B级及B级以上)】
注:新证各级别许可参数详见下表,A1级覆盖A2级和B级,A2级覆盖B级,B级许可参数为额定速度≤2.5M/S,其他级别参数均覆盖B级,新证中许可参数如未标注视同许可参数满足B级参数要求。
设备类型
| 许可参数级别
| 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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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2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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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0M/S
| 2.5M/S<额定速度≤6.0M/S
| 额定速度≤2.5M/S
| A1级覆盖A2级和B级,A2级覆盖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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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载货电梯)
| 不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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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不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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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驱动电梯
| 不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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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杂物电梯)
| 不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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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代理商作为投标人时,应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唯一授权证明文件、销售代理商营业执照、制造商营业照、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同一个品牌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同时授权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需提供的电梯制造及安装资质等级同上条规定。
(4)投标人需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单个合同中所投电梯品牌销售数量达62台及以上业绩一项。业绩认定需提供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电梯销售合同签订情况证明,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必须原件扫描件上传。
(5)投标人需提供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单位备案登记表。投标人需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单位情况备案登记表。当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时,如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已在销售授权证书上注明由制造商负责电梯安装及售后质保服务时,则应提供制造商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单位情况备案登记表、制造商安装资质证书。
(6)投标人所投电梯的配置技术参数及功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供货基本要求,否则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4.3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2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房地产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观潮路 地址:双子星商务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慧琴 联系人:党工 刘工
电话:15396761869 电话:18952730222 13511754259
电子邮箱:503943033 @qq.com 电子邮箱:1009240773@qq.com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