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延寿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延寿县水务局以延水发【2021】10号文件《关于延寿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寿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延寿县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项目编号:DCZX2021-HLJ-0184
3、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财政资金28.93万元
5、服务内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6、维护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7、简要技术需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开户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4、信誉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釆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五楼)
3、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五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釆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延寿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管理处
地址:延寿县西公安街65-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451-5302461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 理 机 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13383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