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临澧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招[2021]4号
文
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
资金
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
:临澧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位置
:临澧县安福街道农丰社区及各乡镇
2.3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
2.4
建设规模
:
新建1座大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占地面积约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7.59平方米,日处理量400t/d;在临澧各乡镇新建40处垃圾中转站,包括压缩车间主体设施和综合控制中心、站区道路、绿化、亮化并配套安装压缩设备、购置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
:
该项目系临澧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内容为新建1座大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一期),占地面积约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7.59平方米,日处理量400t/d;在临澧各乡镇新建40处垃圾中转站,包括压缩车间主体设施和综合控制中心、站区道路、绿化、亮化并配套安装压缩设备、购置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标的概算11000万元。
2.6计划工期
:
200日历日(含设计)
。
2.7质量要求
:
设计
要求
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8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乙级
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
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任施工
项目
技术负责人
1名,
应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
拟任设计负责人
1名,
应
具备
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施工负责人和
施工
项目
技术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3.
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叁家,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格式按附件要求),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
5.
投标保证金
5.1形式:电子保函
5.2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3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
5.4投标担保的递交形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
5.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
2
1
年
5
月
1
4
日~20
2
1
年
5
月
2
0
日17
:
00时
止
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jyyw.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及附件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及附件
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
及附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及附件
的澄清答疑均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jyyw.changde.gov.cn/
)
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
.4投标人应自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jyyw.changde.gov.cn/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6月16日9时30分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6开标室
(
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
经理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
经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临澧县人民政府网和常德日报、湖南日报发布
。
9.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为
临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电话
:
0736-5899912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临澧县安福镇人民街社区居委会人民街44号
联 系 人
:陈德双
电 话
:13875196686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
:丁星
电 话
:17763619884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
三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
三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本表原件一式贰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中,另一份(不用密封)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附件下载
附件:
1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附件:
2发布附件(发售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