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新建福厦铁路6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H-05-202105004ZB
1. 招标条件
1.1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站前工程FX-6标段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线路经过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设置泉州湾特大桥跨越泉州湾,距已建成的泉州湾公路大桥85m,合同段起止里程桩号为DK148+566.12~DK176+020.75,线路长度27.455km。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中铁武汉大桥局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
建设资金已落实。具体项目施工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本项目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二航局承建的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站前工程FX-6标段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线路经过台商投资区、晋江市、石狮市,设置泉州湾特大桥跨越泉州湾,距已建成的泉州湾公路大桥85m,合同段起止里程桩号为DK148+566.12~DK176+020.75,线路长度27.455km。全线桥梁桥梁总长25623.32米,占比93.3%,包括泉州湾跨海大桥在内的特大桥24737.04m/3座,大桥804.41m/2座,中桥81.89m/1座。桥梁结构形式包括斜拉桥、连续刚构拱、连续刚构、连续梁、简支梁、框架桥等6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中铁武汉大桥局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
根据合同要求本标段合同工期为60个月(2017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合同金额为30.79亿元,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本标段线路总长27.455Km,砼方量约110万方,工程规模大。线路采用高速铁路标准,设计时速350Km/h,工程建设标准高。
2.2招标内容:商品砼具体数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会员注册及报名系统”栏目,凭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递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后湖大道汉口花园支行
行号:105521002421
帐 号:4200 1186 1970 5250 1112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银行回单请发至邮箱:529543303@qq.com,便于查询,投标保证金的退付请联系-----陈放,电话13720397261。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件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每包件人民币贰万元整。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一定要分别汇款,汇款备注里一定要明确所投项目部名称及物资名称的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如:**项目部**材料标书费,**项目部**材料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规定汇款,有可能会造成标书不能下载的情况。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15:30 时至2021年6月3日 14: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3日14:30 时。
5.2 逾期未投递或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08号黄埔科技园二期2号楼中交二航局五分公司
联系人:
李北宁(交易中心)13667206223
吴小强(项目物资部)18671310029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无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时间表如下:
发布公告
| 点击:“参与”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21日10:30
| 2021年5月31日12:00
|
缴纳标书费
|
| 2021年5月21日10:30
| 2021年5月31日12:00
|
发放标书
| 点击:“下载”
| 2021年5月24日15:30
| 2021年5月31日12:00
|
缴纳投标保证金
|
| 2021年5月24日15:30
| 2021年5月31日12:00
|
投标时间
| 递交“标书”
| 2021年5月31日15:30
| 2021年6月3日14:30
|
招标公告附件1: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包件一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47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纳税人身份,即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信息等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产50万立方的生产能力,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买方将指定专门的试验员进驻卖方施工现场实验室,在施工现场由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和备用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方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即视为该商品混凝土合格。初步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后,买方试验部门取样做质量检测,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买方材料质量合格。供方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限为六个月之后的产品使用无质量缺陷时。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2018年-2020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18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8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记录。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投标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不以个人名义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款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能以挂靠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8、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 500
| 20000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6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850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361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420
|
商品混凝土
| M10
| m³
| 18
|
商品混凝土
| M30
| m³
| 2
|
小计
|
| m³
| 4162
|
包件二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84
| 500
| 20000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