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722202100005 |
二、项目名称 |
宣汉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宣汉县金港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宣汉县万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宣汉县东乡镇汽贸园、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汉州国际花园负三层商业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折扣率:15.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宣汉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名称:宣汉县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范围 :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时间:三年;标准:宣汉县金港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优惠费15%;宣汉县万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优惠费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唐登梅、任厚连、李菊。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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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宣汉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宣汉县东乡街道 |
联系方式: | 183983093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达州市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 |
联系方式: | 0818-522616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代捐 |
电话: | 1598476393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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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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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