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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郭村镇、浦头镇和宜陵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桥镇、郭村镇、浦头镇和宜陵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扬农[202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和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桥镇、郭村镇、浦头镇和宜陵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郭村、浦头、宜陵境内。
2.1.2建设规模:节水灌溉泵站7座(其中200HW-8一体智能化泵站4座、2×200HW-8一体智能化泵站1座、2×200HW-12一体智能化泵站1座、150HW-8一体智能化泵站1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00亩;埋设管道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740万元。
2.1.4工期要求:230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7月20日开工,2022年3月6日前具备合同工程验收条件。
2.1.5
其他: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1.6保修及售后:一体智能化泵站投入使用前对各乡镇的专人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维护期5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合同编号JDNTGG-2021-SG),涉及大桥镇、郭村镇、浦头镇、宜陵镇等乡镇节水灌溉工程,本工程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节水灌溉泵站、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埋设管道等工程进行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设备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3.3投标人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2月-2021年4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5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slj/202104/f9c2c102020040fdb6339df24e9ae569.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及赋分分值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日
4.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 资审截止时间
5.1资审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30分,项目管理机构6分,企业资质及业绩7分,其他评分因素(企业水利信用等级)2分,投标报价55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主体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宁路69号
联系人:华先生
电话:159525469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13382705277、15952722500
传真:0514-87591145
邮箱:857461311@qq.com
10.备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将帐户相关信息放在资格预审文件中。
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4令、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水办基【2018】16号)文件、《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苏水办基【2020】1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