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等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石化股份计〔202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等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等。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北侧。
2.3建设规模: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现场施工用电的35kV电源、架空供电线、现场供电箱变,场内施工给排水设施及相关总图配套等临时设施布置。详见招标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
2.4建设投资:暂估除税合同价约2000万元。
2.5计划工期:暂定1096天(自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至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中交日期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及运维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所需的以下临时设施工程的施工、运行维护(维修)、拆除、回收等:
(1)临时电源、架空线路、高低压电缆、变压器、配电箱、临时照明或监控、用水及排水设施(水池、泵棚、排水泵、值班室等)内容的施工,拆除。
(2)项目建设期间的运行操作管理,值班、日常巡检及维护,中间拆除设备、材料等的回收及临时保管等。
(3)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它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或石油化工大检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或石油化工大检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石油化工同类项目(工程内容包含给排水及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或扫描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3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7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0574-86446402;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0574-86443575、13607221947;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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