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
中原石化2021年度技改技措项目
工程监理(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石化2021年度技改技措项目工程监理(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工程监理(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原石化2021年度技改技措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2.3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90万元(含税)。
2.6标段招标范围: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技改技措项目监理费单项合同估算金额<200万元的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2.7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一类项目中的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其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本招标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项目。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本招标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项目。
(3)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2名,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管道或仪表)专业石油化工行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本招标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2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09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西路41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郭红彦;
电话:0393-4471926;
传真:0393-4471926;
电子邮箱:ghyljf@163.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杨生明、刘海珍;
电话:0393-4801918、0393-4801208;
传真:0393-4801918、0393-4801208;
电子邮箱:yshengming.zyyt@sinopec.com、liuhaizhen.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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