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总部城A区15号楼2单元装修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总部城A区15号楼2单元装修工程EPC项目 已由重庆华工智造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华工智造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华工智造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90号2单元(总部城A区15号楼2单元)。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共5层楼(其中1楼为展厅,2楼为实验室,3楼为培训室,4、5楼为办公区),装修面积约为4427.51平方米,车库入口电梯厅(装修面积约为100平方米)装修,工程投资总额为531万元,其中包含设计费约1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30万元,设备采购费约180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和弱电维护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2.4.1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阶段服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5层楼(其中1楼为展厅,2楼为实验室(含机房),3楼为培训室,4、5楼为办公区)、车库入口电梯厅的装修,监控智能化系统(含指纹密码锁、人脸识别等)、会议系统、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强弱电改造、消防改造、LOGO及家具软装等全专业设计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所公布的全部设计内容。
2.4.2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5层楼(其中1楼为展厅,2楼为实验室(含机房),3楼为培训室,4、5楼为办公区)、车库入口电梯厅的装修,监控智能化系统(含指纹密码锁、人脸识别等)、会议系统、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强弱电改造、消防改造、LOGO及家具软装(除办公家具外所有内容)等工作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所公布的全部工程内容。
2.4.3采购内容: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如:空调及新风系统、精密空调、LED屏、电视、会议系统、智能化设备(含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照明灯具、家具软装(除办公家具外所有内容)等。
2.4.4 EPC 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的办理或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弱电智能化系统运维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和弱电智能化系统运维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任一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各联合体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6月0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