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ZSZB[2021]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荣江府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基字【202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 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北靠清江大道;工程建设费用约6323.33 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2本项目勘察设计控制价:130万元,为包干价(其中设计费为95万元,勘察及外业见证费30万元,施工图审查费5万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后期服务等,勘察设计费用不予增加。
2.3勘察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氡浓度检测、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园林、亮化设计、绿建设计及评审、消防设计及评审、总平面及室外管网、室内装修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其中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施工图审查按照樟树市及相关规定由中标方报甲方同意后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实施,中标单位有相关资质的也可自行实施。)
2.4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40日内(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
2.5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原件。
(4)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提供网上承诺函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评审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设计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依据: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4、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月 5日至2021年 6月 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樟树市工业管委会办公楼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795-7377860
招标代理机构: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13755898078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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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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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章)
经办人: (签章)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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