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有资产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有资产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19C04420292
项目名称: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有资产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8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有资产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将龙口西路181号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设备及家具、文件材料等约6896件,按照要求分类包装搬迁至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898号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及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白水村新和南路15号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后勤基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并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四周内完成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其中181号办公区3至4楼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工作区域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完成搬迁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 已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
注:资格要求以此第2、3点的内容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方式,详见第七点说明。
方式:网上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磋商文件(详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详见第七点说明,售后不退。
售价(元):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8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磋商文件(详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磋商文件。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支付(建议选择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磋商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③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181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20-85263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20-6634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招标四部)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gdmeetc5@126.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