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中共中央党校委托发布,2021-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厂洼住宅区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盖企业CA电子印章,采购业主:中共中央党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厂洼住宅区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厂洼住宅区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已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中管基发〔2020〕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中央党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60%,自筹资金40%,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海淀区厂洼西街甲1号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改造面积共18444.15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890(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建筑外墙保温改造,屋面防水保温改造,楼体外门窗改造,楼内管线改造,楼内公共区域改造,屋面平改坡改造,室外道路、管线、绿化、照明、安防改造,增设电梯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因增设电梯导致的增建面积以规划部门备案面积为准)
2.5其他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10年(201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已竣工的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整治或改造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1 年07月28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02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8月09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中央党校 |
地址: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
联 系 人:薛老师 |
电话:010-62805867 |
电子邮件:40401894@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2021 年07月27日
附件列表:
8dbc7b0dd06418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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