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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0-25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1-146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8.3852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852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同心大厦8楼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1-146;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队改造工程;

招标控制价:183852.24元;

采购需求:

1.施工范围:武警某部队房屋装饰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内容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地点:长春市;

3.工期: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人证合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5、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l_huajian@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7)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及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8)外埠企业另行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包含项目经理注册信息)。

投标人将上述所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连同“发放招标文件登记表”尽快邮寄至代理机构(到付拒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同心大厦,张珂新,13504474315(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武警某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666号

联系人:孙朋鹤

联系电话:13596440000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珂新

电 话:0431-81815229

邮 箱:jl_huajian@163.co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报名



方式:网络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人证合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2666号



联系方式:孙朋鹤,1359644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方式:张珂新,0431-81815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珂新



电话:0431-818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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