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QZTB-GC-2021-090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QZTB-GC-2021-0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项目已由长棚危保指[2010]7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村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奢岭村地、西至幸福村、南至奢岭河、北至奢岭北山,占地面积88.25万平方米,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11.87万平方米,拆迁居民677户。开发资金实力保障不少于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融入棚改资金,该地块土地通过定向挂牌方式,供应给中标的开发企业。
2.3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不得超过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房〔2010〕42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7〕4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拟对项目分期建设的(一年为一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建设方案,分期建设规模不得超过企业资质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开发的能力。
分期建设方案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3.2.1同意对项目统一实施征收,一并缴纳征收补偿资金。
3.2.2承诺分期建设规模不得超过企业资质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
3.2.3承诺该公司注册资本及企业人员配置均达到相关资质等级要求的情况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3.2.4承诺首期建设必须优先用于居民的回迁安置。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9 存在亏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配套费,逾期未安置,拖欠过渡费,逾期未完成产权办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巨额外债等问题的开发企业禁止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120138948160
联系人:徐春宇
电 话:13578858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UDB12E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 系 人:李辉
电 话:199044407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不得超过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徐春宇 1357885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系方式:李辉 1990444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春宇
电话:13578858555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