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听证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11-01 15:22|发布单位: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2|项目监管地:张湾区|
【项目概况】
智能听证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0658号
3、项目名称:智能听证系统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280052(万元)
6、最高限价:55.280052(万元)
7、采购需求:
按照磋商文件的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集成及调试工作。6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的全部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企业相关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响应文件须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响应文件须按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方式:
登录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6/#/index) 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供应商登录www.hbca.org.cn查询)。(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园路21号)电子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十堰市车城路45号
联系方式:0719-8269664,1366909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十堰市公园路21号(张湾区民政局旁)
联系方式:0719-8669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冶
电话:0719-8269664,1366909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