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3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1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113610040007
项目名称: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9000
最高限价:899000
采购需求: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供货、 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升级、培训、验收及维保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及(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争性谈判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具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具有近期会计报表及股本构成情况的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4至2021/11/10,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1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5988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双创孵化园312室 联系方式:0335-6789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堵力超 电话:0335-678925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