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财政局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11-04 09:22|发布单位: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16|项目监管地:张湾区|
【项目概况】
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Q-202109-JZ0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张采计备【2021】XM0059
3、项目名称: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62(万元)
6、最高限价:33.62(万元)
7、采购需求:
张湾区财政局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A包和B包的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人员要求:项目需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从事预算绩效管理较丰富的经验;拟派专业人员应具有财务、审计类等经济类专业知识,且从事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人员不少于5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服务期限: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4)成果报告提交时间:合同签定后,根据合同工期提交编制的项目评审报告。(5)报价要求: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服务全部相关费用,即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对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总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采取按项计费报价方式,每包报价必须控制在按项计费标准以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方式:
张湾区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A包和B包竞争性磋商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服务联系电话: 027-87833001 。获取方式:登录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83.19.141:10006/#/index) 直接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园路21号)电子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张湾区2021年重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湾区财政局
地址:十堰市广东路29号
联系方式:0719-8647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十堰市公园路21号
联系方式:0719-8665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林
电话:13636256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