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02021000414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报表与业绩考评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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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报表与业绩考评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LSZC021-99)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智能报表与业绩考评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LSZC021-99
三、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三、投标要求 技术评审清单/序号3 名称 执行质效评估系统”系笔误,更正为“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三、投标要求 技术评审清单/序号3 名称“执行案件质效评估系统”。”更正后为: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3 执行案件质效评估系统 1.执行指标体系管理:系统应包含统计指标、考核指标,支持通过分析及评估,展现执行案件综合质量效率情况。
2.指标体系配置:系统应包括指标体系的自定义、指标计算公式的配置功能,评估指标体系可按法院、业务庭和法官等适用对象的性质不同进行分类灵活配置。
3.执行评估对象管理:评估对象主要包括各级法院、各执行业务部门及各部门承办法官等,实现方案与评估对象的绑定。
4.执行基础数据定义:功能不低于对指标体系中的基础数据点进行灵活定义,增强系统的可扩展性;提供基础数据点采集脚本维护功能,根据评估需要增加采集基础数据点后直接维护采集脚本,提高系统灵活性;提供执行业务采集数据源配置管理功能,并兼容多种数据库类型。
5.执行数据采集管理:支持基于基础数据点对应的数据源对质效评估指标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进行采集;支持从全省执行业务库采集业务源数据。
6.执行数据维护管理:采集数据后,根据系统配置的可维护的基础数据点,可由相关人员对数据进行维护。
7.执行综合评估管理: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月、季度、年度对执行质效进行评估。
▲8.综合评估分析:按各对象的质效评估方案对执行质效评估结果以趋势等图形形式进行分析展示,形成本期、同期数据,并支持指标数据反查。
9.执行质效指标分析:依据系统配置好的指标体系及各对象的评估方案,对执行质效综合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最终得分与排名结果。
10.执行统计报表:提供根据系统预设的报表模板生成某数据期内统计对象的报表数据,统计对象支持按法院、部门、人员进行筛选,支持导出Excel。
更正事项二:
将原内容:
5 供应商综合实力8%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 4 分为止。
2、供应商具有数据或报表可视化平台系统、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执行质效评估系统、绩效考核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0.5分,每缺少一项扣0.5 分,扣完2分为止。
3、供应商具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诉讼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分 ,每缺少一项扣 0.5分,扣完 2分为止。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
更正为:
5 供应商综合实力8%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扣完 4 分为止。
2、供应商具有数据或报表可视化平台系统、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执行案件质效评估系统、绩效考核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 分,扣完2分为止。
3、供应商具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诉讼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分 ,每缺少一项扣 0.5分,扣完 2分为止。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
开标时间延期至11月16日下午14:00,其余事项不变。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4日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1月04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开标时间延期至11月16日下午14:00,其余事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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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 | 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建刚;联系电话:189802857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4-216977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0834-2169776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