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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1年松林改造择伐(第二期)木材销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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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1年松林改造择伐(第二期)木材销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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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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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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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1年松林改造
择伐(第二期)木材销售招标公告
经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研究决定,拟对九龙溪国有林场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择伐的木材销售对外公开招投标,招标对象:清流县内具有资质的木材加工厂或自然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详见《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1年松林改造提升择伐(第二期)招标约定书》
1、第一标:芹口分场场部工区大弯022林班08大班010小班,小班作业面积227亩,出材673.1立方米。芹口分场场部工区白沙坑023林班28大班020小班,小班作业面积209亩,出材555.5立方米。总合计亩数436亩,出材1228.6立方米。
2、第二标:廖武分场荷坑工区003林班09大班010小班,小班作业面积113亩,出材264.5立方米,003林班15大班010小班,小班作业面积75亩,出材166.1立方米,005林班16大班020小班,小班作业面积129亩,出材254.5立方米。005林班16大班030(1)小班,小班作业面积148亩,出材265.4立方米。总合计亩数465亩,出材950.5立方米。
二、现场踏勘时间:
1、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九龙溪国有林场获取标书资料,踏勘现场。
2、联系人、联系电话:
芹口分场,廖俊敏:13859168976;廖武分场,晏传文:13860585415;
三、参加邀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方须具备以下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招投标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设销售各径级保留价,低于各径级保留价者为无效标,高于或等于各径级保留价者为有效标,以有效标最高价中标。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约定书表格填写各树材种(各径级)单价,各树材种(各径级)对应的木材单价乘以各径级出材得出的有效最高价中标。若有效最高价有两个标的相等的以摇号确定中标方。【注:有效最高价不是最后结算价,最后结算价以实际出材结算】
2、投标方应对林木价值作综合评估,详细测算。凡参加投标的,即对该标的木材价值表示认可,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改变,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方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九龙溪国有林场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弃标,中标方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权转移至下一顺位有效中标方。
4、中标单位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含有以下材料,并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封面签明“投标人”姓名:(1)、投标保证金凭条;(2)、《招标约定书》(有盖章);(3)、投标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
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长兴中街明辉公寓二楼)办公室的投标箱。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
3、帐号:13880101040019722;
4、款项栏请写: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木材销售投标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11月 12日 下午 15:00
2、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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