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监理及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监理及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监理及工程复核服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014
项目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监理及工程复核服务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施工准备阶段起至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通过备案审核。第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项目完成全部验收工作,进行工程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跟踪复核。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付先生0436-522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河西委华宇城小区11号第40/720幢116号房
联系方式:张爽0434-3281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话:0434-3281189
附件下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