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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实验室装修改造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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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实验室装修改造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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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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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实验室装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9.994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9945万元
采购需求:华侨大学发光材料与信息显示研究院实验室装修改造;1项;其余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接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施工安装完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通过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3.7、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3.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谈判文件邮寄购买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6楼开标厅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6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华侨大学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联系方式:0592-61615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联系方式:蒲小姐 0592-5555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蒲小姐电 话:0592-5555671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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