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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某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三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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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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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某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BJJ03-F1004/GFTC21BB0343
项目名称:某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6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分包,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包号
维修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海淀西三旗
42.9
2
密云放马峪
1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3)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6)具备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已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同时具备大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小型车三种车型维修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7)汽车维修企业一类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03室
方式:现场购买(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原展华商务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投标人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某部内网。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010-89463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联系方式:索宏颖、刘海红010-82233939-8032/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宏颖、刘海红
电话:010-82233939-8032/802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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