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工程-创新实验室项目的废标公告
2021年11月09日 11:38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工程-创新实验室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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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 11:38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茜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179551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22953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2179551 |
一、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工程-创新实验室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LCZ2021-024
四、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2021年10月20日
七、 预算总金额:6349273
八、 废标理由:
标项一: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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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茜之
联系电话:0578-2179551
传真:0578-2292507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叶旭东
联系电话:0578-2295375
传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