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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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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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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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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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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HZC-2021034
项目名称: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提供街道全辖区居住区和相关单位的可回收物收运,具体品类参照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21年版)。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6)具有满足欧阳辖区可回收物收运条件的人员、车辆及分选、打包、转运等各项设施设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仅限现金。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投标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6)具有满足欧阳辖区可回收物收运条件的人员、车辆及分选、打包、转运等各项设施设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欧阳路街道全区域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JHZC-202103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提供街道全辖区居住区和相关单位的可回收物收运,具体品类参照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21年版)。
4、服务年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下述资料至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四、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报名期内)。
注: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携带上述1套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交纳文件购置费600元/包件(仅限现金),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六、 招标答疑会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如有)
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七、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地点: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九、 开标会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十、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欧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421弄
联系方式:孙老师021-65754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诚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汉阳路285号一楼
联系方式:丁伟民、金玲 021-65233301-60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伟民、金玲
电话:021-65233301-603、60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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